1、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2、根據規劃需要,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通過調查了解,第一種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認可,也有一部分人認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會拆遷。
不管是40年、50年還是70年,都有到期的時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只要房子還能住,就都得續簽土地。這就是關鍵了,怎么續簽?續簽金額怎么計算?根據國家現行的相關規定,土地到期後按照當時的樓面毛地指導價格,依一定比例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