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片土地劃入地鐵征收價格見漲 卻因前手老板一紙擔保要“泡湯”?
2005年10月,陳某向東某公司購買了位於增城朱村街山田村面積約1萬平方米的國有土地,在該地塊上開辦了塑料加工廠。2009年2月,松某公司以與東某公司之間存在擔保追償權糾紛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後在法院主持調解下,雙方當事人達成民事調解協議,東某公司應償還代付本息488萬餘元給松某公司。法院依據該調解書查封了陳某購買的土地。
據了解,涉案地塊位於廣州地鐵21號線的征收范圍內,政府已明文公告要予以征收。陳某認為債務人東某公司為爭奪價值巨大的國有土地征收補償款,其與親屬惡意串通制造了虛假調解。
其後,增城區檢察院民行科檢察官蘇亮向記者介紹,當初東某公司向銀行申請貸款,松某公司為其提供擔保,後其又與松某公司簽訂了反擔保協議,約定若松某公司在承擔擔保責任後,可依據反擔保協議向東某公司追償。
通過實地走訪、調查核實、固定證據等,最終通過司法鑒定,證明涉案民事調解所依據的反擔保協議系偽造。另外,松某公司和東某公司的調解訴訟亦存在訴訟主體不適格、調解內容違反合法性原則、審判程序違法等問題。
其後,增城區檢察院依法向法院發出檢察建議書,建議對該案依法啟動審判監督程序。
虛假訴訟小心擔刑責
自認行為、雙方主動求調解等4種情形將被嚴查
廣州市民行檢察部門是如何開展虛假訴訟監督的?大力宣傳自然必不可少,此外,檢察機關也注意從日常案件辦理、群眾來訪和控告、平時調研走訪工作中摸排監督線索,以及案外人的控告、舉報等信息,仔細審查甄別。
值得注意的是,檢察機關會特別注重對案卷材料中的自認行為、無實質抗辯、舉證責任分配是否合理、雙方主動要求調解結案等4種情形進行嚴格審查,以發現疑點和尋求突破口。當然,調查核實也必不可少,其中司法鑒定是非常有效的手段。
對於查證屬實的虛假訴訟監督案件,民行部門還會同時倒查民事訴訟案件本身在裁判過程、裁判結果、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推動民事抗訴、再審檢察建議等各項工作的聯動發展和系統提升;同時,發現法院審判、執行人員涉嫌貪汙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行為,及時啟動違法行為調查程序,查明後及時移送案件線索;發現有關人員涉嫌普通刑事犯罪線索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查處。
對於審查後認為不構成虛假訴訟的案件,及時作出相關決定並送達控告、舉報人,對其做好釋法說理工作。
2022-02-17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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