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出台《進一步規范公辦中小學參與舉辦民辦學校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引發了坊間高度關注和熱議。《通知》明確指出,公辦中小學不得新參與舉辦民辦學校;所有公辦和民辦學校必須獨立招生,不得混合招生;各區縣政府要嚴格落實中小學入學資格不得與樓盤銷售掛鉤的有關規定等。
教育資源的價值一直以來就不是一座價值孤島,一座學校的拔地而起帶來的是周邊的樓盤的升值,這種現象在學位房和學區房上早已屢見不鮮。然而,《通知》的發布讓“教育”和“房產”這兩個夾雜多年的利益體開始變得涇渭分明。在《通知》下發後,對重慶學區房的各種唱衰聲不斷。重慶學區房果真是要涼了嗎?我們還得重新從《通知》的內容入手進行分析。
公辦名校掛名民辦將不再出現
《通知》強調,主城區(含兩江新區)公辦中小學不得在主城區跨區參與舉辦公辦學校。這就意味著,人和街、人民、巴蜀將只能出現在渝中區,樹人、南開、八中將只能出現在沙區,類似於某某巴蜀學校、某某南開中學等由公辦名校掛名或參與的民辦學校將不再新出現。《通知》還指出,公辦和民辦學校不得接受購房合同中與中小學入學資格掛鉤的特定條款,業主子女按國家和我市相關政策入學。這一條內容可以說是整篇《通知》的核心關鍵,這意味著,在以後新房不再擁有入學指標,開發商將不再允許與購房者簽定有關子女就讀某某學校的合同,而開發商也不會給購房者承諾未來業主子女一定可以讀哪一所學校。
從上述關於《通知》的兩條內容可以看出,公辦名校的民辦分校已經開始准備退出曆史的舞台,而樓盤銷售的入學指標將不再存在。
學區房更有質量 學位房不容樂觀
值得注意的是,在重慶,“學位房”和“學區房”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學位房是指開發商和某名校有聯建關系或者合作關系,購房者買這個房子就帶一個上學的指標。其中大部分有名額限制和年限限制。
而學區房,是指由教育部門根據每年片區入學生源及學校招生指標劃分出來的一個范圍,在這個范圍裏學生可以通過享受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這種范圍內房子叫做學區房。
《通知》中所提“公辦和民辦學校不得接受購房合同中與中小學入學資格掛鉤的特定條款”的內容,其實說的不是學區房,而是學位房。那在《通知》出台後,學區房會不會受到影響?
在《通知》中,除了上述兩條內容,還強調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意味著公辦和民辦徹底分清楚,以獨立主體進行獨立招生,且不能再以“奧數”成績作為優先入學依據。另外,公辦中小學不得向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新增派管理幹部和教師,公辦中小學參與舉辦民辦學校的收入納入市級財政收支兩條線管理。
從這兩條內容可以看出,公辦學校的入學將更加公平,公辦學校的資源,例如優質生源、優秀師資團隊等教育資源將不再流向民辦學校。作為學區房的主體,公辦學校在教育資源這方面的加強更能讓其享受到更好的教育資源。
對於《通知》的出台,可以看出,對於重慶學區房的影響可以說是沒有任何影響,因為重慶的學區房的劃分是由政府根據每年片區入學生源及學校招生指標劃分,《通知》不會改變現有的學區房劃分政策。對於公辦學校優質教育資源的保留,學區房的學校將比以往更有質量。而對於學位房,情況就不容樂觀了,除了在建的樓盤不再擁有入學資格,以往的學位房所就讀的民辦學校,在失去公辦學校的“幫扶”之下,學校的教育支援也會或多或少大打折扣。
學區房時代有望被終結
作為身處內陸二線城市的重慶,學區房的價格雖然遠不如一線城市那樣誇張,但起碼也比周邊樓盤的均價高出約2、30%。換言之,家長為了願意為優質學區房支付超過20%的溢價。
在大多數人看來,“就近入學”制度本身沒有錯,錯就錯在政府沒有把教育資源進行公平的分配。首先是硬件設備的配置差別太大,學校的大小規模,建築設施等差異大;其次是軟件——教師的分配不均勻,有的學校好的教師紮堆,而有的學校卻沒有。同一個座城市不同的學校教育水平、師資力量差距就如此之大,不難想象,農村和城市學校兩極分化的現象就更加突出了。
為了讓教育與房產脫鉤,使教育回歸本質。近年來,從中央到地方陸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便落實十九大報告裏提出的教育公平的精神。
與此同時,重慶也在努力為教育公平大趨勢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5月,重慶市教委印發了 《關於做好2019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公布了全市今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 。《通知》指出,從2019年起,嚴禁任何民辦學校招生與樓盤建設、銷售掛鉤,不得與樓盤新簽訂與學校招生名額相關的合同條款。
相比之下,近日出台的《進一步規范公辦中小學參與舉辦民辦學校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學區房的利空效應更為明顯,從此前只針對民辦學校到如今公辦、民辦學校統一納入管理。比如《通知》明確提出,各區縣政府要嚴格落實中小學入學資格不得與樓盤銷售掛鉤的有關規定;公辦和民辦學校不得接受購房合同中與中小學入學資格掛鉤的特定條款,業主子女按國家和我市相關政策入學。對此,有不少業內人士認為,此項政策的出台有望加速重慶學區房時代的謝幕。
聯合辦學規范學校審批、招生管理
近些年來,除了學區房外,最受社會詬病的當屬花樣百出的聯合辦學。今年1月15日,馬路社曾發表題為《重慶市教委直屬中學停辦初中後,優質教育資源去了哪裏?》的文章。文章指出,自2015年起市教委直屬學校逐漸停辦初中以來,優質初中資源漸漸地都集中到了民辦的聯辦學校。“比如重慶八中、育才中學,校本部已經完全沒有初中部了。初中部都已轉入聯辦校區了。”
事實上,在重點中學停辦初中之前,重慶公辦名校與房地產開發商“聯姻”辦分校的情況,早已蔚然成風。
據了解,重慶的名校與民間資本之間的合作,多是由民資方出資購地並建好校舍和硬件設施,名校投入品牌及師資等教育資源,雙方通常各占50%股份。
由於聯合辦學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裏,幾乎不受監管,因此它的弊端是顯而易見的。首先,加劇教育資源不公平。隨之而來的,就是價格高昂的“學區房”和“擇校費”。
過去,重慶也曾出台過禁收擇校費的有關政策,但這些政策同樣只針對財政資金供養的公辦義務教育這部分;至於非義務教育的高中的“擇校費”,但是名校聯辦的學校,同樣不受“禁收擇校費”等相關政策限制,可以借此漏洞堂而皇之地斂財。這種聯合辦學模式,相當於拿國有教育資源去辦高收費學校,加劇了“擇校熱”,使得優資教育資源變得向“錢”看,既增加了家長的經濟負擔,也加劇了教育資源的不公平。
公辦學校本應堅持教育的公益性原則,讓優質教學資源更好地普及到更多學生,但是一些公立學校為了“掐尖”和斂財,廣泛參與舉辦民辦學校,這就可以趁此機會大鑽“就近入學”政策的空子。因為這一政策,僅僅針對公立學校。民辦學校則不受限制,可以跨區域爭搶生源。
長期以來,這些聯辦學校都處於公私不分、缺乏監管的中間地帶,它們往往可以借助自己的多重身份,撈取多方面的利益。
我們注意到,本次《通知》從嚴格規范學校審批、規范學校招生管理等方面入手,對目前社會反應強烈的聯合辦學進行規范。
比如《通知》指出,公辦中小學不得新參與舉辦民辦學校。主城區公辦中小學在主城區以外優質教育資源不足的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參與舉辦公辦學校,需經兩地區縣政府同意,並報市教委備案;所有公辦和民辦學校必須獨立招生,不得混合招生;公辦中小學已經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要按照“五獨立”原則運行,確保成為真正獨立的辦學主體。
來源:和訊房產、山城君
2022-02-17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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